交錢就能避免牢獄之災?還真是一個敢說,一個敢信。 部分不法分子將自己包裝成“熟人多、關系硬、神通廣大”的形象,只要肯花錢“疏通關系”,沒有辦不到的事情,甚至可以從公安機關“撈人”,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! 01 案情回顧 近日,萍鄉(xiāng)市公安局開發(fā)區(qū)分局洪山派出所接到轄區(qū)群眾黃女士報警稱被人詐騙,請求民警的幫助。 經了解,黃女士的老公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羈押在看守所。今年年初,黃女士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“有關系”的何某,何某自稱認識領導,并告訴黃女士只要準備好錢“打點關系”,就可以把黃女士的老公給“撈出來”。救夫心切的黃女士前后多次向何某轉賬共計30余萬。 錢是轉了不少,但黃女士的老公卻遲遲沒有“動靜”,感覺到不對勁的黃女士便多次要求何某退錢,都被何某以各種理由推脫。直到何某徹底失聯(lián),黃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,遂前往派出所報警。 民警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后,立即對其的活動軌跡等進行分析研判,鎖定其位置后,迅速出擊一舉將何某抓獲。經審,犯罪嫌疑人何某對其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收到的錢款均用于個人生活開銷。 目前,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 警方提醒 法律面前無特權,司法公正不容侵犯。任何以人為方式干預司法的行為都是行不通的,當事人遇到法律問題,一定要通過正當法律途徑尋求幫助,切莫病急亂投醫(yī),掉入“撈人”的騙局,導致人財兩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