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7日上午,縣委常委、組織部長、縣委巡察工作領(lǐng)導小組副組長陳麗帶隊出席對縣公安局黨委的巡察情況反饋,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。 陳麗在反饋會上強調(diào): ◆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認識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。巡察是政治“體檢”,整改是政治任務,整改不落實,就是政治上不擔當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從“兩個維護”的政治高度堅決落實政治巡察要求,以巡察整改為契機,進一步加強黨的建設,推進全面從嚴治黨。 ◆要自覺擔起整改主體責任,扎實做好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被巡察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,對反饋的問題要細化責任分工,層層傳導壓力,建立整改臺賬,實行銷號管理,要將巡察整改工作與做好當前各項工作結(jié)合起來,做到兩不誤、兩促進、兩提升。 ◆要充分運用巡察成果,確保巡察工作見長效。被巡察黨組織要舉一反三,由表及里地查找問題根源,把階段整治與長期整改、立行立改與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與源頭治理、解決問題與推動發(fā)展結(jié)合起來,進一步扎牢制度的籠子,增強整改的質(zhì)量和成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