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集中整治市容秩序。處理占道經營210余起,處理車輛違停70余起;拆除兩違13處,共拆除違約920平方米;定人定時定點清理垃圾和廢棄物,清理運送垃圾共249噸。二是集中開展創(chuàng)建摸排檢查。堅持“不漏一戶、不落一家”原則,進行網格化拉網式檢查。截至目前,摸排檢查商戶1200余家,現場整改問題100余個,下發(fā)《責令整改通知書》80余份。三是集中整治車輛亂停亂放。對違停出租車及時處罰,開展晴雨傘專項整治行動,對全縣城區(qū)非機動車輛的晴雨傘進行拆除并銷毀,每日拆除數量達400余把。 |